印光大师法语汇编之—印光大师自我忏悔

印光大师自我忏悔

1. 光宿业深重,有目如盲。滥厕僧伦,虚消信施。愧不能力修定慧,断惑证真。唯期以仗佛慈力,带业往生。

《佛学指南,佛学起信编,六道轮回录总序》

 

2. 光平生率真守愚,绝不肯以大话撑空架子,以自误误人。文钞中所说者,均属人各能行,又能现生亲得实益者。即人谓光无知无识,但以愚夫愚妇所行之事教人,亦无所惜。然亦有谓其合己机宜,由兹生信修持者,亦不乏人。 《复姚维一居士书》

 

3. 然而光之为人,绝不愿留虚名以污人耳目。但期临终仗佛力以往生,则所愿足矣。 《复杨树枝居士书四》

 

4. 世间人多多都是好名而恶实。光岂恶名哉。以无实之名,实为大辱,故不愿有此空名也。 《复杨树枝居士书四》

 

5. 印光宿多恶业,致今生有目如盲。断不敢随情不依理,自误而误人。祈斟酌情理而行,则无弊矣。 《复永嘉某居士书四》

 

6. 光虚受男身,滥厕僧伦,四十年来,于法门毫无裨益。读太夫人汲汲流通大藏,刻印契理契机之书,直欲愧死。而朝暮礼诵时回向,乃摅我愚诚。尚望太夫人慈愍,挽弥陀圣众,以速度我,何可谓为法施。然不妨借此缘事,以增长自利利他之心。 《与徐蔚如居士书三》

 

7. 光极力呵斥,令毁其稿。至今年四月,彼持其自作之年谱令光看,于十三年谱内,有此文。光即将传文撕作粉碎,极力呵斥,谓彼是甚么人,何得自作年谱。而又何得妄造谣言,陷光于以凡滥圣,藐视天下宗教知识,及贤士大夫之极大罪中乎,令永勿再录。至八月,因催印观音颂到申,于友人处,见彼油印之文,光持回撕之。时彼亦寄居太平寺,谓之曰,汝以此恭维光,甚于持刀杀光百千万倍,令勿流布。 《复潘对凫居士书》

 

 

8. 我死之后,凡我弟子,只可依教修持,不得七拉八扯,把我一个土偶,装做真金,则是以凡滥圣,自己与光,同得罪过。 《复李德明居士书二》


 

9. 光盖一顽固无常识,迂腐木头傀儡活死人耳,何可如是过誉。不但令光负罪,座下亦不能不负罪矣。 《复义通法师书二》

 

10. 光宿业甚深,有目如盲。每事忏除,业仍如故。谅必多生以来,曾以己见妄说佛法,丧人法眼,误人正智之所致也。以故此生不敢以人情好恶而立言为论。宁令人见憎见骂,断不敢探其所好而誉之,以自陷陷人也。 《复丁福保居士书九》

 

11. 汝太不洞事,何可于早晚课诵礼佛时,将印光之名,列于佛前而礼之。何不知尊卑圣凡,一至于此。勿道印光是一无知无识之业力凡夫。即古德有佛示生,有菩萨示生者,仍然不能按本地而列。以既现身为僧,定须列于佛菩萨之后,方为本迹两顾之道。汝若心感于光,或可于功课通毕,心中默想,顶礼一拜。则于人情天理,均可无违。若汝此种安顿,不但汝罪过得不了。亦令光随汝得罪。则汝非恭维光,乃毒害光也。汝能志诚念佛,自利利人,即不拜光,亦何所欠。 《复宁德晋居士书九》


 

12. 光乃无知无识粥饭僧,道德修持毫无,只会念几句佛,何能作人之师。 《复周志诚居士书二》


 

13. 光老矣,绝不愿人多事。有言为光祝寿者,光云我宁受斩头之刑,不愿闻祝寿之名。有祈光为其寺指导者,光云若用印光二字,光当蹈东海以游西方。以人心不测,善恶难测。 《复章缘净居士书一》

 

 

14. 光目乃光之宿业所致,不得于莲社中为光祈祷。及效法无知俗人祝寿,以败佛门。光一生闻见僧祝寿代为发羞。汝等自己修持,不得拉光名于此无道理之俗派中,令有知见者讥诮,切切。 《复穆宗净居士书五》

 

 

15. 光一生不与流俗同起倒,什么八十不八十。有为光言祝寿者,光不但不领情,且深恶痛绝,以为大辱。祈勿以此事为光言。若对光言祝寿,是视光为流俗矣。 《复严伯放居士书二》

 

16. 光本一土木形骸,被汝装饰得金碧辉煌矣。虽可暂悦众目,实则常愧我心也。 《复张觉明女居士书五》

 

 

17. 光何人斯,何可以与莲池大师并论乎。汝作此说,以为恭维光,不知其为毁谤光也。以后不得如此以凡滥圣的恭维吾。 《复温光熹居士书十》

 

 

18. 以光本一无道无德无知无识之粥饭僧,一部文钞,备将满腹草料,彻底吐尽,见之又有何益。况光已衰老不能勤学,若色力强壮,彼既来华,光当学彼所得。今老矣,除持名外,无一法应学。以死期将至,恐所学愈多,心识愈难淳净。或致与佛感应不交。则一不往生,永劫流转,岂不大可哀哉。 《复恒惭法师书—》

 

 

19. 外道邪说,皆无可虑。所可虑者,僧多不知法。及一班狂僧之妄谓为宏法,而实为灭法。然彼势力甚大,非神通圣人,无可如何。光乃粥饭庸僧,既无道德,兼无声望。何能转彼内外魔眷,令其心存正念,不受彼邪说所惑乎。勿道不作论,即作亦无所益。倘彼诸僧俗悉能依佛之言,行佛之行。即彼意欲灭佛之人,观其道行,亦当钦敬不已,加意护持。况其更深远之行为者乎。现在欲护持佛法,莫急于躬行实践。敦行伦常仁义之道,及信愿念佛之法耳。 《复林赞华居士书五》

 

 

20. 昨接汝及范古农之书,知汝宿世固有善根。然犹以文人习气未除,几致不得实益。今则实行其事,犹不知自利利他之相关甚巨。且勿论外人,即自己丈夫,儿女,媳妇,孙等,均当教以常念佛号。一则令彼等同种善根,当此大乱之世,若不以佛为怙恃,则危险可虑。二则不于平时令彼等操练熟习,一旦汝欲谢世,彼等以世俗知见,预为瞎张罗哭泣。则汝纵有净功,可以与佛相应,蒙佛接引。一经此种动作,破坏净念,决定仍复留住娑婆。则尘沙劫又尘沙劫,仍在六道受轮回矣。是以劝眷属念佛,为最要紧之一件大事。光粥饭庸僧,于经教妙理,不能令汝得益。唯此一事,由阅历数十年,可以令汝现生亲得利益。汝若能依行,不异求佛接引汝及眷属,并后世子孙也。 《复觉明居士书》

 

 

21. 光老矣,目力不给,一向不理外事,亦无有门庭法派,任人说长说短,光亦不愿理会。汝以光为师,不妨为汝说一调和法门之法。须用至公至正之心,以至公至正之语言劝谕之,则为法门之福。若以己之所爱敬者,为完全无少可议。以他所不满者,为完全毁善知识,造地狱业。本为和合法门,反成党同伐异,则护法反成坏法,好心不得好报矣。如是,则汝以人为可怜者,人亦以汝为可怜,并所尊重之绝无可议至高无上之高僧,亦为可怜也。 《复净之居士书》

 

 

23. 印光文钞,文虽浅陋,其于禅净界限,及普通特别法门之所以,佛力自力大小之得失,颇为详悉。倘肯详阅,亦未始绝无裨益。

《致郑鸣之居士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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